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
有限公司驻日本高崎、福冈、伊势等三家
办事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320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在日本设立办事处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7〕253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在日本高崎、福冈、伊势设立办事处。
二、办事处业务范围为:从事与国外客户联络,业务咨询,国外研修生管理等非经营性工作。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办事处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大阪总领馆经商室、福冈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