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企[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我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现将《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附件: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
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决定构建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立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
专业分中心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和国家中心的指导下,主要开展特定行业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研究,行业科技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一、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预计“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将保持年均增长12%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将突破7万亿元,与农业产值之比将超过1.5∶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在科技不断创新和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基础之上。建设国家中心和各类专业分中心,就是要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搭建一个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一支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队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为此,农业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围绕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加工五大领域,分期、分批认定若干专业分中心。
二、申报范围
2008年计划认定50个专业分中心。
(一)粮油加工领域
1.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大兴安岭沿麓优质强筋春小麦产区和长江下游优质弱筋小麦优势产区分别建立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2.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南方籼稻主产区、东北优势粳稻产区和南方特色稻米产区分别建立稻谷加工专业分中心。
3.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中游油菜籽优势产区建立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4.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黄淮海地区、长江中游及西南地区等花生优势产区建立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