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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连振雄继续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连振雄继续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205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公司精算责任人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字〔2007〕0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连振雄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200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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