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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年××月××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2:
同意编号复函式样

  劳社培就司函[200×] ×××号

关于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职业技能
培训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复函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字[200×] ×××号文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厅(局)报送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准予备案,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编号核定为:××××××。
  此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年××月××日

  附件3:
暂不同意编号复函式样

  劳社培就司函 [200×] ×××号

关于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职业技能
培训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复函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字[200×] ×××号文悉。
  经核查,你厅(局)报送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条和(或)《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陈述理由),决定暂不予备案,建议你厅(局)予以纠正后,另文报备。
  此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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