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模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模林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6号)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对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刘模林(身份证号码:420111196910295531)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刘模林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