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梅键、袁宏隆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0号)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任职的申请报告》(光保字[2006]128号、[2006]12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梅键(身份证号码:420106197003314018)、袁宏隆(台湾护照:130507774)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梅键、袁宏隆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