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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格鲁吉亚森林开发与木材加工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格鲁吉亚森林开发与木材加工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289号)


新疆自治区外经贸厅:

  《关于新疆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格鲁吉亚设立境外独资企业的请示》(新外经贸发〔2006〕15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格鲁吉亚独资设立格鲁吉亚森林开发与木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4972.53万美元,其中以现汇方式出资3772.53万美元,以设备等实物方式出资1200万美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森林开发、原木和锯木的加工以及家具生产和销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格鲁吉亚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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