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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286号)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关于办理设立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相关手续的申请》(中冶集发改〔2007〕41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开展工程承包、市场开拓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分公司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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