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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合约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合约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6]201号)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你所上报的《关于挂盘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合约的请示》(郑商发[2006]72号)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所组织精对苯二甲酸期货交易。
二、
批准你所挂盘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合约,具体挂牌时间由你所根据市场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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