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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市诚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高恒东方绿洲有限公司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义乌市诚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高恒东方绿洲有限公司期货公司股东资格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6]203号)


义乌市诚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恒东方绿洲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核准你们作为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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