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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建设的主要内容
  1.总体设计、结构和布局
  2.组织机构、人员及人才培养
  3.规章制度与运行机制
  4.建设规模与装备
  5.建设周期与进度
  6.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和使用
  七、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的提名及其基本情况
  八、依托单位意见(保障条件与经费配套等的承诺)

  附件三:
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可行性论证提纲

  一、论证对象
  已经向国家测绘局提交《申请书》,并列入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申请可行性论证的重点实验室。
  二、论证依据
  1.《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国家测绘局批复的相关文件
  3.国家测绘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
  三、论证评审内容
  (一)基本能力
  1.拥有学术研究开发的基本用房及相关设备等配套设施
  2.具备相关的研究试验及开发能力
  3.仪器设备到位、支撑条件保证、试验条件具备
  4.管理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设计合理
  5.人员规模适当、人员结构合理
  (二)主要成绩
  1.承担相关的重大科研开发任务及其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
  2.为国家测绘管理与决策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四)今后的发展思路与设想
  四、论证方式
  1.采取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2.被论证的实验室必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目标,以及论证提纲中的论证内容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文件。
  3.国家测绘局主持召开实验室可行性论证会议,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论证委员会,一般为7至11人,其中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4.论证委员会在听取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根据论证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对实验室的建设及其所形成的能力和业绩进行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论证的详细意见。
  5.国家测绘局审核全部论证文件,在依托单位落实解决论证时专家指出的各项问题后,对通过论证的实验室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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