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力争使我们的工作更符合出资人要求,更符合企业发展实际。一是完善业绩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要少而精,突出关键绩效指标。紧密结合企业战略规划,完善目标确定机制、分类考核机制、价值创造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经营业绩考核谈话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实施精准考核,引导国有企业建立起更加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还要积极开展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适应股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董事会评价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
二是加强产权管理。要继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研究制订相关工作细则,实现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公开化和标准化。加强产权管理基础工作,重视产权登记的基础性作用,以理顺产权关系、强化产权管理为出发点,做好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过程中的资产划转、协议转让、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股权管理方案等产权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要强化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积极组织所监管企业执行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逐步推行财务信息公开化,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力度,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四是坚持和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灵敏性。按照企业地位作用、资产规模和管理状况,实行分类监督,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结合各地实际,将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收入分配、职务消费、非主业投资、高风险业务投资、产权转让、股权激励等方面的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加强出资人监督。
五是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我们已经与财政部多次协商沟通,积极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方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真正取得预期效果。尚未开展的地方,也要积极研究,加快推进。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要贯彻实施好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与国资委履行职责相关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的清理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继续推进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完善,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各级责任主体。
(六)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和途径,使党组织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继续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理论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进一步理清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定位,探索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够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构建以企业价值观为核心的理念体系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继续推行厂务公开,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全面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为重点,抓紧构建惩防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做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