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监事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各地加强外派监事会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监督的作用。江苏、山东等地创新工作机制,监事会工作从以事后监督为主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上海把派出专职监事会主席和党建督察员有机结合,黑龙江把监事会监督和财务总监监督有效整合,创新了监督方式,提高了监督水平。
(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1号)精神,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方法与途径,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党委,制订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或暂行规定。北京、江西、福建、湖北等地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各地广泛深入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天津、浙江、广西、贵州等地以创建“四好班子”为着力点,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将企业生产经营指标、厂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内容,分解成具体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了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制度。陕西、贵州、山西等地开展专项调研,组织检查评选,表彰了一批“四好”领导班子。各地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上海市提出国有企业党组织“管方向、管思想、管培养、管协调,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四管一保”思路。广东省提出“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重大问题先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时坚持党员董事、党员总经理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各地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和部署,抓紧构建惩防体系,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重点工作。江苏、四川、辽宁、陕西等地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
各地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开展了700多项重大软课题研究,为推进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的结果,也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结果。党中央、国务院对国资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在听取国务院国资委工作汇报时指出,“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虽然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还有很大差距,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经营机制仍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依然艰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国有资本集中度处于较低水平,“大企业不强,小企业过多”的局面仍未根本转变。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非主业资产和无效资产,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发展,还有相当一批困难企业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国有资产监管要真正做到“三结合、三统一”,需要付出很大努力,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又要看到不足,正视困难,在新的起点上把今年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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