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197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关于申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二、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1亿元人民币。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中审验字[2006]第6009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以下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
(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5亿元 99.34%
(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1亿元 0.66%
四、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自营;
(六)证券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