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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范慧娟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范慧娟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279号)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范慧娟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宁证券[2006]8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范慧娟(身份证号码:320111660211122)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通知范慧娟持本批复及有效身份证件于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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