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团构成应保持合理结构,主承销商与副主承销商家数之和不得大于分销商家数。
(六)承销企业债券的佣金按超额累退费率计收(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五、探索多种债券增信方式,防范债券兑付风险
企业债券的发行可采用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或第三方担保等形式。采取第三方担保的,应按规定格式出具担保函(附件五)。同时,要稳步提高信用债券发行比例,探索发展抵押债券。
发行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应提前提取偿债基金,并建立专户进行管理。发行人应在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当发生债券本息不能按期兑付情况时,拟采取的具体偿债措施和赔偿方式,确保按期兑付本息。
六、推进债券发行市场化,维护发行市场秩序
本次企业债券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承销团设置的网点发行或在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企业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和承销团协商确定,提倡采取簿记建档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利率和进行配售,采用浮动利率的,可使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为基准利率。
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严禁超规模发行和擅自加价、折价销售以及在发行期内的“炒卖”行为;在投资者需求尚未满足的情况下,严禁承销团成员私自留券或以包销名义变相私自留券以及名义承销、虚假销售等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发行本次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应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不得增加或更换项目,可调减项目,但应保持发债规模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30%。
(二)4月30日前公告发行、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2006年财务报表的,可使用经审计的2003-2005年财务报表,并补充提供2006年上半年或全年财务报表(可未经审计)。
5月1日-10月31日公告发行的,应使用经审计的2004-2006年财务报表。
11月1日后公告发行的,除使用经审计的2004-2006年财务报表外,还应补充提供2007年上半年或全年财务报表(可未经审计)。
(三)高科技中小企业集合发行企业债券的,应统一担保,统一组织,由担保人出具集合债券担保函。
附件:一、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表(略)
二、公开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目录(略)
三、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基本格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