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王庄煤矿“4.16”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07〕8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2007年4月16日19时4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王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当班井下作业人员42人,其中9人脱险(6人受伤), 33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可能),初步分析是瓦斯爆炸。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又发生次生爆炸事故,15名救护队员受伤,其中重伤4人。事故发生后,矿井相关负责人逃匿,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抢险,科学制定救援方案,防止再发生次生事故。河南省政府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迅速派出工作组。
王庄煤矿为乡镇集体企业。建于1998年9月,2000年1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该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易自燃。
因井下存在明火,火势较大,难以扑灭,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较高,专家分析,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为防止再次发生爆炸,抢险指挥部决定采取向井下注入惰性气体灭火的方案。现已取得明显效果。截止目前,逃匿的有关责任人员已有5人被抓获或投案,其他逃匿的责任人正在抓捕中,矿井资金账户已被冻结。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教训非常深刻。一是该矿被列为2007年9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予以关闭的矿井,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无效。该矿于春节前停产,当地有关部门于4月13日复产验收不合格。但矿主违法擅自组织生产。二是矿井管理混乱。当班井下有6个作业地点,以掘代采,串联通风,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当班无跟班瓦斯检查员。三是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逃匿,情节十分恶劣。四是监管不到位。派驻的安全副矿长和两个专职安监员都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矿井违法违规生产没有制止。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特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