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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秩序和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者收益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如果农资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农民群众就要深受其害,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就要受到削弱,那将是政府部门的失职,是对农民利益的漠视,是对违法行为的放纵。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解决好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资质量问题,明确要求规范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冒伪劣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利益的实际行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责任意识,始终把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二、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牵头承担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哄抬农资价格违法行为”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主要做法是:一是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清理市场经营主体;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合格;三是狠抓大案要案,突出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四是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并推广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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