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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工作的意见

  九、署法制司和各特派员办事处法制机构分别负责定期对署机关及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移送事项的有关落实情况进行了解、跟踪和统计。署法制司负责对全署审计移送事项及落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及时向署领导报告移送处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各特派员办事处应在向有关机关、部门送达审计移送处理书同时抄报审计署,并按要求向法制司报送《审计移送处理情况统计表》和《审计移送处理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第4季度报表为全年累计数,即为年报)。
  附件:1.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公安、检察机关)
  2.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纪检监察机关)
  3.审计移送处理书格式(适用主管、监管部门或政府)
  4.审计移送处理和落实情况统计表(季报表)(略)

  附件1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移送处理书
审*移[****]*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涉嫌**罪的
审计移送处理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署(办)在******的审计中发现,***(涉案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规定,涉嫌构成***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等有关规定,现移送你*(院、厅、局)依法处理。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涉嫌犯罪的单位名称、性质或人员姓名、身份;涉嫌犯罪行为的时间;涉案金额;涉嫌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以及造成的后果等)。
  ……(因审计手段有限等原因未能进一步查明的,或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请将立案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署(办)。

  附件:1.
     2.
     ……
     (证明材料共**页,只送主送机关)

(审计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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