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对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促使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 通过组织开展药物抽检,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切实落实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规定,降低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预防爆炸事故发生。
3. 建立规范的氯酸钾销售、购买、使用登记制度,掌握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氯酸钾销售流向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氯酸钾购买、使用情况。
(二)治理范围
氯酸钾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对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流向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有氯酸钾生产企业的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氯酸钾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的情况,有无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等。要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氯酸钾生产企业。同时,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重点地区还要组织对氯酸钾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和检查,重点检查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建立情况以及有无违规销售氯酸钾行为。请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于6月30日前将检查和摸底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
(二)继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
1. 2007年二季度和四季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2-3次烟花爆竹药物抽检,抽检企业数量将比2006年大幅度增加,抽检范围扩大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2.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制订本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2007年,各地区组织抽检的覆盖率应达到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20%以上。
(三)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和登记档案
1. 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烟雾类、摩擦类的烟花爆竹企业分别按照《氯酸钾销售流向登记表》、《氯酸钾购买登记表》和《氯酸钾领用登记表》(见附表1、2、3)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档案,如实记录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情况,并每月将登记档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汇总后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