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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3-6号)的通知


  答:保险公司按照股票、基金的申购程序申购股票、基金而被冻结的款项为认可资产,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

  保险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出售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资产的过程中,由于T+1结算时间而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为认可资产,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

  保险公司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过程中,由于T+3等结算时间而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为认可资产,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但最高认可金额为其账面余额的95%。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6号: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计算口径、银行借款

  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第五条关于长期寿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规定中,投资连结类业务和其他寿险业务的责任准备金是指分保前的准备金还是分保后的准备金?

  答:《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第五条关于长期寿险业务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规定中,投资连结类业务的责任准备金是指,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业务的单位准备金;其他寿险业务的责任准备金是指,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确定的分保后的法定最低责任准备金,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业务的非单位准备金。

  问:死亡、伤残风险保额为零的团体万能保险、团体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型团体年金保险、管理式医疗业务是否需要计算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计算固定资产最高认可金额时,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是否包括上述业务计提的准备金?

  答:死亡、伤残风险保额为零且保险公司不承担投资风险的业务应当计算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的1%,例如,死亡风险保额为零的团体投资连结保险。计算固定资产最高认可金额时,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此类业务计提的准备金。

  死亡、伤残风险保额为零但保险公司承担投资风险的业务应当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计算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例如,死亡风险保额为零的团体万能保险、账户型团体年金保险。计算固定资产最高认可金额时,寿险业务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此类业务计提的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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