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
([2007]第23号)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7年4月5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7年第三十二期、第三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最高发行量40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4月6日,起息日为2007年4月6日,付息日为每年4月6日,到期日为2010年4月6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三十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32),账号:23507032,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三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500亿元,缴款日为2007年4月6日,起息日为2007年4月6日,到期日为2007年7月6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特别提示,第三十三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701033),账号:23507033,支付行号:0011000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