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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 、推进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指导各地按照《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财政部在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地区选择试点城市,开展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示范,并总结经验,研究针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等。

  5 、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 一是制定《关于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示范省市实施方案》、《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导则》和《政府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方法》等。重点抓 21 个示范省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陕西、四川、江苏、湖北、福建、海南、深圳、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福州、唐山、三亚、绵阳等,年底在示范省市公布一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状况。二是会同教育部、旅游局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宾馆”的工作。

  6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工作。 一是会同财政部继续做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做好第一批启动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尽快启动第二批示范项目。二是研究如何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的能源消费模式转变,通过技术研究推广、组织示范项目等,促进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

  7 、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十大节能工程中的建筑节能工程。 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工程,以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材的产业化基地建设、配套措施及能力建设为重点,启动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级示范、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材产业化示范等。

  8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继续打造和夯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年度国际交流平台,健全国家交流展示合作机制,办好“第三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二是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科技行动”,开展绿色建筑工程示范;三是评审发布第二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四是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试点,探索建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

  9 、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推广应用和限用禁用技术管理体制。 一是推动各地和各行业加强《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实施,引导凝聚工作重点,聚集各类资源,综合推进重点推广技术领域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依据“重点推广技术领域”按批次组织《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编制发布工作,发布第一批公告技术并组织编制第二批公告技术,专项编制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供热节能和热量计量推广应用技术公告》,推动各地编制省级技术公告,建立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用禁用落后技术的技术公告发布和实施管理体制;三是围绕建筑节能工作重点,专项编制《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技术目录》,支撑和引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四是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推进以不同类型工程为平台、重点技术体系为支撑、设计施工验收等工程化技术配套的工程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引导形成相关示范技术的技术规程、标准图、工法、操作手册等工程化标准技术文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五是以行业优势企业为平台开展行业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示范建设,引导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按照建设领域集成创新和工程化技术配套的要求来推进产业化,为建设领域孵化更加符合工程应用实际需求的新技术,形成建设事业特色的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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