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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7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2.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要重点检查是否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评估报告,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是否冒用注册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采用欺诈、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对评估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的复核情况。

  (二)侧重了解的内容

  1.了解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问题,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情况。对内部管理混乱、矛盾尖锐的要重点了解。必要时,还要对其评估收入进行核实。

  2.了解涉诉的资产评估项目。对由于执业问题涉诉的案件要逐一检查,重点了解涉诉的原因、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有无过错、过错类型、诉讼进展以及诉讼结果等。

  3.了解执业环境及商业贿赂治理的相关情况,包括干预执业、干预收费、索要回扣的文件与情况等。

  五、检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地方协会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的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比例和名单,并于2007年5月31日前上报中评协。各地方协会的实地检查时间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

  (二)各地方协会应当按照《检查办法》规定的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认真履行检查人员的职责,在帮助、指导、督促、提高的同时,对发现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依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地方协会应当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实地检查、分析总结、处理惩戒等全部检查工作,要按照《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地区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被检查机构的发展状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对规范评估行业发展的建议等作出全面总结,编写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07年10月31日前上报中评协。

  (四)中评协将成立检查工作支持小组,对在检查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五)中评协将通过各种形式交流和通报各地检查信息,请各地方协会及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上报中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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