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耗能产品(工作量)和耗能设备指标2010 年,重点耗能行业环保状况和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20 世纪90 年代中期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汽车、家用电器能源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专栏2 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略)
专栏3 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略)
(三)能源行业指标
2010 年,全国煤矿平均矿井回采率达到50%,提高4 个百分点;煤矸石、矿井水利用率均达到70%,分别提高27 和26个百分点;矿井水排放达标率100%,提高20 个百分点;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提高到90%,增加5 个百分点。原油采收率保持在32%左右。火电供电标准煤耗每千瓦时355 克,下降15 克;厂用电率4.5%,下降1.4 个百分点;线损率7%,下降0.18 个百分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
二、主要领域
“十一五”期间,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抓好重点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和民用领域的节能环保工作。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工程,达到节能5.6 亿吨标准煤,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目标。
三、能源行业重点
(一)煤炭工业
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的小煤矿,采用高效、环保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改造现有煤矿和选煤厂,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到2010 年,使煤炭资源平均矿井回采率由2005 年的46%提高到50%;小型煤矿数量由2.2 万处降低到1 万处左右,污染源点大幅度减少;地下水渗漏、地表沉陷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煤炭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到2010 年,使煤矸石利用量由2005 年的1.5 亿吨增加到3.9 亿吨,利用率提高27 个百分点;矿井水利用量由11 亿立方米增加到36 亿立方米,利用率提高26 个百分点;矿井水达标排放率由80%提高到100%;煤矿瓦斯利用量由10 亿立方米增加到87 亿立方米。
切实加强煤炭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专项规划,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到2010 年,使矿区土地复垦面积由0.9 万公顷增加到2.2 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由1.1 万公顷增加到2.6 万公顷,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