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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7)

  领导干部、领导机关,首先是总局领导、总局机关要带头严格自律,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要从总局领导开始,建立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总局机关要模范遵守“六项禁令”,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总局各部门制定的《廉政守则》、《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重申总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在此基础上,制定《总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三)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充分发挥惩处功能。重点查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干部人事任免权、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权、物资采购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
  要严格办案纪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处理好惩处和保护干部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研究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漏洞,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加强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善于从来信来访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署名举报,必须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重申案件报告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要按照总局领导小组的部署,继续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再查处一批商业贿赂大案要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收受或参与商业贿赂的,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姑息。
  (四)认真做好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职能,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完成中央纪委部署的协办任务。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市场尤其是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严格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重组改制的变更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企业污染环境等问题。这些任务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的业务工作,要按照总局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工商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引发问题的,要依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通知》,坚决纠正少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执法不公、作风粗暴,利用办理“案费证照”等事项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总局成立了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正在对总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提出处理意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清理处理结果。积极支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总局纠风办要及时向国务院纠风办请示汇报,加强与地方政府纠风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参加行风评议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各省 (区、市)工商局要及时将参加行风评议的情况报总局纠风办。
  (五)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
  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加强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等行政权力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既要坚持完善已有的制度,又要坚持改革创新,抓紧建立健全新的工作制度,把在工作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总结提炼,变成长效、规范的制度。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逐项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加强监管,不能再搞变相审批。
  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严格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总局决定,今年在全系统换发执法证,严格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总局要抓紧修订《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正确把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工商局相应制定具体规定。
  规范行政收费。总局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抓紧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阳光收费”管理办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完善行政收费管理制度。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局要研究制定干部任免工作规程,逐步建立健全干部考察、竞争上岗、任职试用、任前公示、任职回避、干部交流等制度。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普遍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建立的要发挥作用,尚未建立的要抓紧建立。
  加强对内部资金使用的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执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坚持和完善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要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特点,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等重要权力的行使,加强制约和监督。
  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总局机关各部门要在去年已经制定《廉政守则》、《工作纪律》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预防措施,实施风险点管理。对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管项目岗位的干部,实行交流,并形成制度,严格执行。
  继续开展执法检查,推广执法督察,严肃查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局要抓紧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研究提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督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今年将以行政复议案件为重点,对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一次检查。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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