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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7)

  总局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按照中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发挥工商职能,认真查处和纠正社会上一些领域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围绕爱农、护农、帮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2万件,案值7.31亿元;认真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1993件,案值4.99亿元;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18万件,其中,医疗、药品广告案件 15581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认真解决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总局党组和驻总局纪检组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通知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通知》,着重解决目前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在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执收执罚违规违纪两个主要问题。严肃查处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个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四)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际,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取得新进展。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成效明显。
  --工商廉政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方面的制度建设。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把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地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公开、便捷、透明。许多省(区、市)工商局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定;积极推行“阳光收费”;把队伍教育整顿特别是“五项清理”的制度成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自 2003年总局建立这一制度开始,经过几年的努力,截至2006年底,已有26个省(区、市)、8个副省级市及计划单列市、295个地(市)、1762个县(市)工商局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重要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总局和大多数省(区、市)工商局都建立完善了资金特别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固定资产和物资装备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总局建立了外事纪律监督协调机制,制定了《国家工商总局外事管理有关规定》。
  (五)加大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9086件,案值19.36亿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了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
  --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006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2577件,立案688件,结案754件。给予党纪处分152人,其中,警告50人,严重警告33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留党察看22人,开除党籍38人;给予行政处分596人,其中,警告处分 269人,记过136人,记大过80人,降级42人,撤职47人,开除公职22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7人。
  (六)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确保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对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执法督察成效明显。总局重点组织开展了对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收费和罚没款收缴情况以及执行“六项禁令”情况的清理检查,对外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换发工商制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公务员法》、推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许多省(区、市)工商局建立了执法督察队伍,执法督察活动更加广泛;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特点,开展对年检等工作的专项检查;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开展了基层工商干部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努力探索接受社会监督的新方式;充分发挥“12315”执法网络系统的作用,拓宽对工商干部的举报渠道。
  --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广大工商干部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内容逐步拓宽,在过去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的基础上,多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到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执法结果公开和部分执法信息公开,有些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局务公开,成效明显。政务公开的形式不断创新,显示屏、触摸屏等已普遍使用,总局和许多省 (区、市)工商局都开通了门户网站,一些省(区、市)工商局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运用信息化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执法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总局开通了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中国商标网”2006年点击达到10.43亿次,比2005年增长6.32倍;开发了外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在全国14个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行了网上年检;开通了禁止传销监管信息系统,接受举报投诉。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别开发了行政审批、执法办案、行政收费的软件系统,积极推进工商业务网上办理,如注册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在注册登记大厅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系统。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发了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执法主要是行政审批实时监控。
  --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领导干部都签订了纠风工作和政风建设责任状;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到目前为止,从2006年18个省(区、市)工商局参加当地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评议已有评议结果的情况来看,多数名列前茅,其中2个省(市)工商局因连续排名第一而被列为“免检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最近,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等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在接见周伯华局长等总局负责同志时,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总局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列为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联系单位。这些成绩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组(党委)在总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依靠全系统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的。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工商纪检监察干部也为此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许多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和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表彰,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工商局纪检组组长宋德喜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驻河北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张炳明和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章国勇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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