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结合实际做好保护性耕作机具试验选型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保护性耕机具的研制改进,逐步确立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主推机型和产品。加大保护性耕作机具的质量跟踪监督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四)推进保护性耕作社会化服务。培育、扶持、发展一批保护性耕作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及专业合作组织,探索保护性耕作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逐步建立起以农机专业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经营户为基础,基层农机推广、培训、维修、信息服务和投诉监督等服务组织为支撑,政府支持为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对保护性耕作效果的监测。巩固优化监测点布局,完善监测规程,明确监测内容,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结合示范推广工作,持续跟踪,长期监测。要注重对土壤水、肥及其它物理、化学和生物性状变化情况,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以及对环境影响等情况的监测,强化对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研究,科学评价实施效果。要注重监测数据的交流和共享,提高监测数据的利用率,为深入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力度
(一)加强示范区建设。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已有的财力、物力、人力,把示范区建设成示范、宣传的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要通过示范区,确立主推技术路线,确定成熟机型,为大面积的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二)扩大实施规模。要在适宜地区加大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力度,增加实施区域,在技术模式成熟、农民接受和基础较好的地区扩大实施规模。要选择积极性高的农机大户、种粮专业户、乡村干部家庭作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带头人,政策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帮助,通过他们成功实践示范带动周边农户,扩大应用面积。
(三)强化培训指导。要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学会技术推广方法,农民会操作机具,掌握技术要领。技术指导人员要进村入户到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发挥专家的作用,深入一线,及时解决推广中的问题。
(四)重视宣传工作。注重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的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提高社会认知度。重视保护性耕作政策信息、技术信息、产品信息的发布,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知识。结合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各媒体的特点,选准角度,发挥优势。要结合科技入户、科技下乡等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强化宣传效果,营造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