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节本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秸秆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害综合控制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遵循规律与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改革传统耕作制度,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和作物种类,采取适宜的技术模式,选择确定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选好重点区域,集中资源扶持发展。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抓住主要环节,把握主体技术。遵循技术推广规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坚持政府扶持,农民自愿。加大对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科研攻关和技术培训的支持,争取投入。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典型示范,政策引导,提高农民采用技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坚持多方合作,共同促进。坚持农机与农艺结合、工程技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发挥农机、栽培、土肥和植保等领域专家和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保护性耕作发展。
--坚持不断创新,建立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技术模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保护性耕作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和广大农机手的经济效益,调动农民采用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经过努力,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机具质量基本满足生产要求,实施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三、加快建立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保障体系
(一)增加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投入。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实施保护性耕作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购机补贴政策以及相关项目资金,引导扶持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的机具。发挥中央、地方、企业、农民等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完善适用于本区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路线。组织农机推广、科研院所、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攻关,发挥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专家和机构的作用,解决好推广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总结研究成果,制定技术标准,加大对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区域内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规范化、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