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
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坚决克服脱离实际、工作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要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建立督促检查的机制,并抓住关键的、重要的环节,把工作抓紧抓好,办实事、求实效。要下大力气解决文山会海问题,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要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和表彰、庆典活动。要正视矛盾和困难, 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特别是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把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服务对象身上。要正确判断和把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研究影响劳动保障工作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特别是要加强扩大就业再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理论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加快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步伐。要改进和完善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各类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在理论研究、政策评估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明确调研任务,充实调研力量,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并落实规定的调研时间。要着力完善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调查研究形成制度,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树立大局意识,规范政务运转
大力倡导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作风, 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深刻认识劳动保障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全局出发谋划发展的思路,完善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在维护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完整性、统一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实践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务运转效率。要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等制度,进一步发扬民主,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形成正确反映、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机制。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为群众提供方便、准确、及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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