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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定(暂行)》的通知
(科办〔2007〕10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中国科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现将经中国科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中国科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国科学院网站信息发布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科学院网站(以下简称院网站)是中国科学院发布各类信息的专设网站,也是介绍、宣传、展示中国科学院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院网站分为中文版(www.cas.cn)和英文版(english.cas.cn)。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院网站信息发布。院属各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三条 中国科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简称新闻办)为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是院网站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对院网站的业务指导和网页重要内容的审定。

  第四条 新闻办委托科学时报社进行院网站中文版的栏目建设、内容编辑和发布。

  第五条 新闻办委托政策所负责院网站英文版的栏目建设、内容编辑和发布。

  第六条 新闻办委托网络中心负责院网站的技术支撑与维护。

  第七条 院网站实行新闻办领导下的院网站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对网页栏目的设置和发布的内容负责。

第三章 重要栏目及发布内容

  第八条 院网站信息来源为媒体公开报道、新闻办提供信息、机关各部门和院属各单位报送信息,以及院网站采编信息。

  第九条 中文版设有头条新闻、要闻、专题、科学在线、科研进展等重要栏目;英文版设有头条新闻、图片新闻、专题报道、科研进展等重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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