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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下一阶段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和统一工作的通告

信息产业部关于下一阶段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和统一工作的通告


  自从2006年6月《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通告》(信部电[2006]393号)发布以来,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下,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广大短消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SP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半年多来的努力,新旧代码的集中调整基本结束,基础电信网络的调整开始启动,前一阶段SP代码调整和统一工作进展顺利。为基础电信网络调整顺利实施,现将下一阶段SP代码调整和统一工作部署通告如下:

  一、为保护广大用户利益,避免中国移动用户发往小灵通用户的短消息在2007年10月31日零时至2008年1月31日零时的拦截期内被系统误拦截,中国移动用户向小灵通用户发送点对点短信息时取消“106”拨号前缀的时间点由原2007年10月31日零时推迟到拦截期结束后的2008年2月6日零时。为便于用户拨号习惯的过渡,从2008年2月6日零时至2008年3月16日零时,中国移动用户可使用“106+0+长途区号+小灵通号码”和“0+长途区号+小灵通号码”两种短消息拨号方式,2008年3月16日零时之后,全网统一使用“0+长途区号+小灵通号码”的拨号方式。

  二、为保证网络调整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新SP代码(指与需要调整的旧代码对应的新代码,下同)可在2007年10月31日零时前分期、分批割接启用,具体时间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为减小SP调整统一工作对用户和相关企业发展的影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对在终端(含移动电话机和小灵通,下同)中内置的由本企业以前分配给SP企业的旧代码实行三年并存,从2007年10月31日零时开始至2010年10月31日零时截止。各SP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终端内置旧SP代码具体情况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严格审查,对确属终端内置的旧SP代码实行并存,同时应要求SP企业制定严密可操作的终端升级方案,并监督SP企业按本通告的要求将内置旧SP代码的终端升级完毕。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SP企业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主动吸引和引导用户使用新SP代码,并防止个别单位继续宣传使用旧SP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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