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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建立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科技强警,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生产安全隐患的监测检查,有效控制特大灾害和区域性事故,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率。加强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提高气象、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的监测预报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
  5. 率先为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进行探索与实验。
  实验区要以解决制约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城镇规划,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倡导绿色建筑、使用绿色建材、进行生态绿化,提高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通过五个率先实验活动,对全国不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推进三大行动。
  1. 开展节约型社会创建行动。根据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部署,在实验区、示范区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行动。实验区建设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强化节约意识,开展节约型政府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团组织、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依靠科技进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耗用,减少污染。构建以节能、节材、节约资源为重点的工业生产体系和以节水、节地为重心的农业生产体系以及倡导绿色消费方式的服务业体系。
  2. 开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创建行动。探索建立和推进 “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重点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防治大气污染、流域水质污染;推行废弃物达标排放管理,加速城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实施环境管理认证体系,促进环保技术及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实现生态保护与环境友好。
  3. 开展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社会实践行动。实验区要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深化实验区社会管理理念。在实验区强化社会道德基础教育,大力宣传和倡导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在实验区开展创建平安社区、绿色社区、和谐社区活动;提高农村组织化程度,加强完善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注特殊群体,创造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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