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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实验区经过20年的建设与发展,在凝练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机制与经验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探索与实践,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地区间发展条件和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战略需求呈现多样化。同实验区研究与实践活动面临的重大需求和发展机遇相比,支撑条件不足,集成技术应用与推广的能力薄弱,区域间实验区建设不平衡,整体协调性差,仍是实验区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实验区建设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总体布局,继续扩大实验示范影响,使实验区成为引领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 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实验区的建设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面向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把握国际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不断增强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 由注重实验区自身建设向区域引导性示范转变。在继续推进实验区建设的工作中,把工作重心放到着力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来,加强对本地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进行系统分析,从本地区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出发,关注并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通过有效解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形成具有区域代表性和辐射影响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共性经验,引导和推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2. 由单一行政区相对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向探索开放式、联合型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在有条件的区域,通过若干实验区的组合联动,发挥实验区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地区间、城市间、同流域、同生态区围绕可持续发展共同目标和任务,建立实验区,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实验区布局的战略调整和空间拓展,使可持续发展实践取得实质性突破,实现可持续发展模式向更具科学性、代表性和多样性的战略转变。
  3. 由强调实验区数量布局向突出区域特色、整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质量和能力转变。结合国家东部拓展、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东部地区的实验区重点是解决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改善环境,加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示范,提升实验区的整体形象;中部地区实验区建设通过技术进步,重点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问题,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西部地区实验区重点是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减少生态环境污染。
  4. 由实施可持续发展单项技术项目的引导向综合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转变。通过官、产、学、研结合,系统解决实验区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问题,着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技术应用项目对实验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针对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问题,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高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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