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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二)大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各地要在黄金周前及期间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零负团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倡导旅游行业诚信经营。要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引导文明服务;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和管理,严把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要大力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的旅游形象和国家形象。
  (三)深入开展中国公民文明旅游活动
  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利用“五一”长假出游高峰的有利时机,落实“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形象,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各地要配合中央文明办等部委,积极开展“亿万游客文明行”活动。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张贴、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号召从业人员对文明旅游进行宣传和监督。重点口岸城市要率先行动,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面向出境游客的集中宣传,营造“文明旅游、迎接奥运”的氛围。
  (四)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各地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公共服务。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发挥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络的作用,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等现代媒体的特殊优势,形成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旅游信息网络,满足游客出游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要创新方式,运用现场咨询会、宣传手册、咨询电话等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直接面向游客的消费提示和出行信息服务。
  (五)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在宣传乡村旅游、健身、科教、休闲度假游等新兴旅游产品的同时,兼顾传统观光旅游产品,表现“假日旅游、百花齐放”的主题。要突出报道广大游客欢度长假的情况,大力倡导游客与组织接待单位共创和谐假日旅游。
  三、及早启动,提前准备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落实,各地要在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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