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扶持与监督,推动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批发市场开展检测抽查工作,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口,是一项具有很强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是各级政府全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各地应切实加强规划、指导和扶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当前要着力在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设立、设备购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运行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以保证批发市场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对上市交易农产品开展检测抽查工作是法律赋予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责,也是批发市场自身发展和功能提升面临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批发市场要克服等待观望、消极应付的现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估计工作推进中的困难与问题,主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场提供面对面的具体指导与帮助,要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严格执法,形成社会氛围和一定压力,保证在辖区范围内所有市场同步实施检测工作,引导市场逐步从被动转到主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对检测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市场适时给予表彰奖励,以推动检测工作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四、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引导带动农产品生产的功能与作用
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后,其商流、物流、信息流相对集中,有利于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控制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消费领域。同时,加强在批发市场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可以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信息传播功能,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时传播质量安全和优质优价等方面的市场信号,推进实施农业标准化,向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扩大宣传,及时发布质量安全抽查检测信息,依法公开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采取多种方式向生产领域不断发布消费者需要安全农产品的信息,逐步形成稳定的信息传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信息对农产品生产的导向作用。要注意总结经验,结合推行和完善“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做法,使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及时互通信息,积极探索批发市场引导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