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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科组办发〔2007〕9号)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教育部、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

  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主渠道,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实施。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等有关安排,“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教育部和人事部担任牵头部门,中组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与目标
  1.进一步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通过政策导向、经费投入、组织包括科学家、工程师参与在内的专业支持等系列措施,改变小学科学课程普遍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局面,提高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同时大力推进初中综合科学课程实验,促进课程综合化发展。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
  建立健全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室。“十一五”期间,使全国中小学尤其是边远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基本达到能够满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科学教育实验室建设及其软硬件资源的配置与开发体现“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改革理念,为实现科学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提供有效的实验资源、设备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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