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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卫生拥军活动的通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大局,克服困难,认真落实安置计划,力求达到“三个满意”,即让军转干部满意,接收安置单位满意,上级军转安置部门满意。各接收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军转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积极组织他们参加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内容和环境,掌握岗位所需知识,完成角色转变;要从工作、生活上关心军转干部,注意发挥他们的特长,尽可能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八一”前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召开军转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四、继续落实好军地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
  2006年,卫生部与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军地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对双方的疫情报告与通报、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协作与资源共享、健康教育宣传等作了具体规定,有效促进了军地传染病合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机制》要求,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指导驻地军队医疗机构做好地方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根据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需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和军队的科研协作,要向军队提供技术支持、应急支援等必要的帮助,共同做好疫情控制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军队做好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官兵传染病防治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大力宣传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策略及有关政策。
  五、加强军地医学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
  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地方重点学科和优势临床科室与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学术交流与培训的机制。大型医疗机构的优势学科,要主动加强与军队医疗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优先安排军队医务人员进修学习,为军队提供服务、培养人才。各地要结合“部队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医院”活动,组织受援医院集中回访对口支援单位,对军队医疗机构的支持表示感谢。
  六、加强对卫生拥军工作的宣传
  在2007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中,要把在拥军优属工作表现突出的乡村医生纳入评选范围,对全国优秀乡村医生拥军优属方面的先进事迹要进行重点宣传。《健康报》、卫生部网站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体,要将卫生拥军工作列为今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注意发掘、搜集各地卫生拥军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卫生拥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全国卫生系统文艺汇演,积极组织创作卫生拥军题材的文艺节目,生动反映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情况。请各地于今年10月1日前将开展卫生拥军工作总结报送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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