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力争到2010年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和关键。"十五"期间,特别是《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顺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形势要求,贯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和地方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规律和有效途径,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为此,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改革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