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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


  二、逐步建立完善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合同帮农工作的水平

  各地要针对涉农合同双方法律意识薄弱、签约率不高、合同条款不规范、履约和毁约比较随意、涉农合同双方互信度低等问题,建立完善合同帮农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合同帮农工作水平。

  1.建立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为推动合同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各地在推进合同农业工作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包括在新闻媒体开办合同法律知识宣传专栏;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班;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过程中和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过程中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等,提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夯实推进合同农业发展的基础。

  各地要把法律培训工作列为涉农合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使培训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普及化。培训内容的重点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和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涉农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农业合同的技巧;签订协议条款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何约定价格、质量标准及验收等核心条款;如何识别农业合同中的陷阱和霸王条款;如何便捷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等。

  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合同监管干部和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是要加强对合同监管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对工商所一线合同监管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监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合同帮农的档次和水平。二是要加强对涉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是涉农龙头企业的合同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只有诚信履约,才能有效地保护双方当事人近期、远期以及预期的合法收益。三是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要突出和加强合同法律知识培训,使所有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掌握基本的合同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自觉按照合同约定参与专业合作社的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2.加大基层维权组织建设步伐,建立完善合同帮农指导服务工作制度,为农业合同双方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在乡镇以及行政村设立 “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或者合同指导站,及时便捷地为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是推进合同农业顺利开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基层维权组织的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完善合同帮农的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乡村维权服务站或者合同指导站的指导服务功能,为合同农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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