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
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不断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种子统供、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生产性服务。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切实解决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检测与认证、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等农业技术支持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保险,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其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生活服务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农村水利、交通、渔港、邮政、电信、电力、广播影视、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园艺业、特种养殖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鼓励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事业,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扩大出版物、广播影视在农村的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搞好农民和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素质,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着力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各项承诺,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正确处理好服务业开放与培育壮大国内产业的关系,完善服务业吸收外资法律法规,通过引入国外先进经验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加强金融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增强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