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调研宣传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按照中央指示精神,由中国科协牵头起草的《
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若干意见》)已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和中国科协联合下发。为深入学习贯彻
《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布实施
《若干意见》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深刻变革之中,科技发展进入重要跃升期。去年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明确提出用十五年的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把基本建成创新型国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时代最强音。继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之后,又先后成功召开了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国务院部门以及军队系统召开了科技(创新)大会,作出加强自主创新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现在,企业创新积极性空前高涨,科技投入大幅度提高,创新环境明显改善,最关键的就是充分调动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聪明才智集中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来。发布实施
《若干意见》,有助于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有助于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建功立业营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有助于各级科协组织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找准科学定位,千方百计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