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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到2008年,完成修订9540项超龄国家标准,同时每年完成制定近5000项国家标准,其中,形成以自主创新技术为基础的标准800项;
  ●到2010年,实现每年制修订国家标准6000项,其中,形成以自主创新技术为基础的标准2000项。
  2、积极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到2008年,相关联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到60%;
  ●到2010年,相关联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到85%。
  3、加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
  ●到2008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由目前的近700个增加到2000个;
  ●到2010年,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数量力争达到2600个。
  4、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以我为主提出国际标准新提案,“十一五”期间,自主提出50项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重点参与500项与我国产业密切相关的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显著提高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支1000人的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争取承担更多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会的主席、秘书处和工作组召集人,选拔10名左右精通外语的人才,争取在ISO、IEC等国际及区域标准化组织的高级管理层中连续担任职务,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数量的比例占到总数的6%。
  到“十一五”末,我国标准化工作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 加快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
  1、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
  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承担产品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的工作,鼓励来自企业的专家加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尤其是产品类或与市场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项目,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工作,鼓励企业出资制修订产品类的国家标准。
  2、促进标准制定与科技研发紧密结合
  加强标准化科研工作,促进标准研制与科研、标准发布与科研成果推广、标准更新与产业结构调整同步进行。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引导产、学、研各方面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共同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技术标准的创新活动。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研究建立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的机制。
  3、实施标准制修订的项目管理模式
  进一步提高制修订标准的公开透明度,有效反应标准相关利益各方的意见,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标准的协商一致性。改革标准立项及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标准制修订的“项目管理”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实施从标准的计划立项到发布、宣贯、实施、复审等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责任制。切实落实国家标准的定期复审机制,及时淘汰落后标准,从根本上提高国家标准的适应性和竞争力。将标准出版销售等环节的部分收益反哺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形成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
  4、创新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
  研究建立国际突破的新机制,尽快把龙头企业纳入到国际标准化工作系统,在继续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同时,引导和组织企业成为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主体,引导有实力和有积极性的企业提出国际标准新项目,力争将我国优势技术领域的标准制成为国际标准,推动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工作。
  (二) 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1、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目标,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现代农业。
  标准化工作重点项目有: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主要包括:粮食;油料;水果;蔬菜;棉、毛、麻、茧;畜禽;羽绒;水产品;蛋、奶;茶叶;烟草;食用菌;糖料作物;蜂产品;草产品;现代中药产品;生物技术;林产品及其它经济作物等的质量安全标准;加快研制与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相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相关标准500项,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动植物防疫标准
  主要包括:动物疫病诊断;植物疫病虫诊断;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植物疫病防控测报技术规范;植物疫病检疫技术;动植物疫病风险分析指南与评价等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动物疫病诊断标准115项,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规范200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15项,植物疫病防控技术标准400项。动植物检防疫标准体系基本健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主要包括: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添加剂添加标准;有机、无机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新型农业投入品的安全评价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340项各类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标准。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主要包括:HACCP实施指南,有机农产品生产;GAP操作规范;GMP操作规范;家畜禽、药用或肉用野生动物、毛皮动物、观赏野生动物、宠物及其他经济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技术规范和人工养殖场规划设计及环境友好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200项各类良好农业规范标准。
  ●深加工、高附加值农产品质量标准
  主要包括: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花卉;林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等级技术标准;野生动植物产品质量分级;生物物种资源标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签标准等。
  到“十一五”末,完成1000项各类深加工、高附加值、出口潜力大的农产品质量标准。
  ●农产品流通标准
  主要包括:农产品分等分级;农产品包装;农产品标签标识;农产品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等方面的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相关标准150项。
  ●林业、水利等其它标准
  主要包括:生态林;公益林;防护林;水文;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方面标准。
  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相关标准200项。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工作
  “十一五”末力争实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覆盖到每个县;形成以地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基础,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示范区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达到80%;建立农业标准化培训体系,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8万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培育40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制度,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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