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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常德市“3.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常德市“3.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7年3月12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九里乡大山村村民王世国开始在家中非法组织生产烟花爆竹,当日下午17时40分左右发生爆炸,造成王世国等5名非法生产参与者当场死亡,1名路人被爆炸气浪推入水塘致死,1人受伤,两间两层楼房倒塌。据初步调查,非法生产使用的火药是使用氯酸钾配制的,爆炸药量约20多公斤。这一爆炸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处非法烟花爆竹作坊,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最近一个时期,在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升等因素的刺激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明显增多,导致重大事故频繁发生。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22起、死亡44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33人。其中,河南(4起、死亡12人)、湖南(2起、死亡7人)、广东(5起、死亡5人)、重庆(3起、死亡5人)、安徽(2起、死亡5人)、贵州(1起、死亡4人)、广西(2起、死亡3人)、河北(2起、死亡2人)、四川(1起、死亡1人)9省(区、市)先后发生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河南、安徽、重庆、贵州、广东、湖南5省(市)共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7起,造成29人死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频繁发生,反映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打非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对打非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上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生产事故的发生,再次重申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作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极易发生爆炸事故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各地区必须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以下简称安委会3号文)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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