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3〕32号)精神,继续开展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以下简称“新疆特培”),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根据新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中高层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从2006到2010年的5年间,为新疆培养2000名左右少数民族科技骨干。通过扩大培养规模,丰富培养内容和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工作体系,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科技骨干队伍,为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安排
(一)内地培养
选拔850名左右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到内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5个月至2年的特殊培养和实践学习。
1、内地长期培养。在水利、钢铁、农业、林业、畜牧业、兽医、草地资源与生态研究、石油化工、煤电和煤化工、新能源及环保、生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医疗卫生、高等教育、新闻出版、艺术表演、艺术创编、区域经济研究、民族语言文学研究、中亚研究、民族宗教、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专业领域,选送200名左右的学员,到内地进行1-2年的长期培养。
2、内地中期培养。在农作物育种及设施农业技术、新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节水灌溉、旅游开发与管理、交通、林果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制造业、生物技术、城市发展与规划、环保及环境生态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和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选送530名左右的学员,到内地进行为期5个月的培养。
3、内地企业管理人才培养。选送120名左右的新疆少数民族企业管理人才到内地企业,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践锻炼和理论学习。
(二)疆内培养
选拔1100多名少数民族科技人才到疆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至2年的特殊培养和岗位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