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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关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项目预赛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关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项目预赛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各项目预赛已于3月12日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为确保各项目预赛顺利进行,我们配合体育经济司经过多方努力,为六城会预赛申请了专项经费补助。目前相关经费分配方案已由体育经济司书面通报了有关项目中心。
  按照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要求,六城会各项目预赛的办赛经费主要从上述经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各项目管理中心或相关承办赛区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补充。各中心、各赛区除按规定向参赛队伍收取少量伙食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请各项目管理中心按此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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