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表彰委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民委发[2006]206号)
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民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深入研究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展示了新时期我委老干部工作的时代特征和老干部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委党组决定:授予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等14个单位“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峰等30名同志“国家民委系统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把荣誉看作是今后工作的新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老干部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委系统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精神,大力继承和发扬老干部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实践中进一步开创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国家民委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名单(14个)
1.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办公室
2.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保健服务处
3.中央民族大学离退休干部处
4.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办公室
5.中南民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6.西北民族大学离退休干部处
7.西南民族大学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8.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人事处管理科
9.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老干部处
10.中央民族歌舞团老干部处
11.民族出版社老干部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