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为《科技规划纲要》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奠定重要物质基础。规划建设12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30个左右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100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00个左右国家工程中心,支持30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完善科研保障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总体部署与重大工程
(一)总体部署。
全面贯彻落实《科技规划纲要》,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等战略性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政府引导作用,从研究实验体系、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产业技术开发体系、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五个层面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构筑自主创新能力的物质支撑体系。研究实验体系是产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的重要条件;科技公共服务体系是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物质和信息保障的公共系统;产业技术开发体系是解决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有效供给的重要手段;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创新服务体系是为全社会的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的网络平台。这五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创新过程的完整链条。
1.研究实验体系建设。
集中必要资源、瞄准有限目标、突出重点,在我国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前沿科学领域,以及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启动若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支撑多学科研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选择地对部分原定科学目标已经实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着手安排若干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预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在信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组建30个左右设施先进、规模效益明显、创新能力强、开放程度高的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在学科交叉广泛和创新日趋活跃的研究领域,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鼓励有关部门、地方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加强一批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同时,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促进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研究实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