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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三)对接触有毒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监护不到位,缺乏动态的劳动者健康资料;未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没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检测资料,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保证有效运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没有发放记录。

  二、初步处理情况

  2007年1月25日至26日,我部派人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重庆市卫生局依法依职责履行查处职责,进一步做好监督取证工作,查处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处理情况要向相关部门通报。

  重庆市卫生局对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立案调查。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卫生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鉴于该公司KP车间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硫化氢、三氯甲烷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严重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已提请重庆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该公司KP车间。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有关要求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件的曝光与查处,是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结果,对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维护健康及相关权益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指导全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具有普遍意义。各级卫生部门要以此为鉴,结合职责分工,严格监督执法,切实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管上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利。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放射防护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要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事件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媒体有关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案件线索报道,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效率。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尽早介入,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及时督办,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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