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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炳发继续担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0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炳发继续担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07)
(保监寿险〔2007〕153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延期的申请》(中意人寿〔2007〕第0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刘炳发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2007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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